1.首先.母親本身要喜歡自己:在育兒過程中,如果這邊有孩子說:「我最喜歡媽媽」, 那邊又有先生說:「你已盡了全力」,加上母親能喜歡自己,那麼育兒工作定能順利,並能培養出喜歡自己的孩子。
2.母親自己也要有信心。
3.母親要信任孩子。
4.教導孩子,喜歡自己的第一步是討人喜歡。
5.替他改變對「討厭的地方」的看法:有時自以為是缺點的性格,換一個觀點卻成了優點。
6.也承認孩子有「討厭的地方」:例如對認為「自己很任性」的孩子改口說:「你有時會有一些任性的態度」。然後要他回想曾在那些時候表現過任性的態度。因為孩子會把自子所做的的事情中,凡是討厭的事情都歸咎於「任性的自己」。所以才要他思考,解脫出那種一廂情願、自貼標籤的行為。
7.陪陔子一起找出討厭自己的動機:例如,拒絕上學的孩子,不僅為了無法再上學而苦惱,也為了由於自己的逃學造成父母的擔心而深覺困擾,進而討厭自己,最後甚至認為自己是一個沒有生存價值的廢物。既然如此,就回溯到最初的問題所在,一方面思量如何才能重返學校上學,另一方面同時考慮無法上學的壞處,這般地鎖定動機採取行動,並思考解決對策是非常重要的環節。
8.務必支授孩子克服「討厭的地方」給孩子自信。
9.母親要向孩子提出意見:母親應對孩子實話實說,不可編造謊言或隱瞞事實,只要直接表示意見即可。而且要注意要單方面的「好」、「壞」價值判斷,強迫灌輸給孩子。
10.不要否定孩子的人格,只針對行動本身提出意見。
11.把喜悅和感謝之意傳達給孩子。
12.和孩子說話時,不要使用「經常」、「大家」、「絕對」等「永久語詞」。
13.找孩子特徵以外的「優點」:例如,天生貌美的孩子務必替他找出美貌以外的優點,否則美貌將成為他唯一的優點,等到這種無法絕對存在的容貌或身材衰敗之時,孩子將變得一無可取。
14.「討厭自己」的孩子,大人要改變他的看法。
15.支持孩子選擇的生活方式:不要拿別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比較,應支持孩子所選的生活方式。
16.要肯定孩子的努力過程而不是結果。
17.父母要有分享孩子喜悅的經驗。
18.母親不要把自己的不安推諉給孩子。
19.發生困擾問題時,母親首先要改變觀點。
20.讓孩子分辨幻象的自我和真正的自己。
21.不要拿自己和別人比較來判斷優劣。
22.讓孩子發現自己的潛能:所謂的潛能不外乎「現在可做某件事」、「擁有做某件事的實力」。所以潛能並不需要比別人格外地高明,也不需要是別人一定做不到的事情。
23.告訴孩子別人是多麼需要他:確實感到別人喜愛,或別人需要自己的感覺,孩子才能產生自信。
24.讓孩子肯定自己獨特的才能:肯定孩子課業以外的獨特能力,並開發他的潛力,才能建立孩子的自信心。
25.教導孩子完全接納自己:傳遞給孩子「雖然你不完美但仍然喜歡你」的訊息。
26.讓孩子坦率回答「YES、NO」而不隱瞞自己:誠實面對自己的情緒,得宜地說出「YES、NO」,對自己的意志誠實,充耳傾聽,完全地接納,才能喜歡自己。
27.教導孩子「活著就有無比的價值」。
28.利用睡前的「三件好事」來找出自己的「優點」:試著讓孩子在睡前找出自己在當天做過的三件「好事」。所謂的「好事」,也不是指什麼不得了的大事,並非「拾到皮夾交給警察局」等那類模範舉動。只是指「吃完中午供應的午餐」「在步行走廊時,安靜地靠右邊行走」、「上課時沒和同學聊天」等這類於日常生活中毫不起眼的事情就可以了。
29.若有「討厭的事情」,親子一起採用數量化法來改變觀點「數量化法」:對於討厭到想死亡的事情,計為最差的十分;另把不太介意的討厭事情計為一分,讓孩子在這十分中為自己評估分數。現在假設,孩子在學校受到老師責罵,無精打采的回家時,母親可詢問孩子「最差是十分,那麼今天所討厭的事情是幾分?」孩子若回答:「七分」,則有希望的餘地,就接著催促孩子思考:「那麼剩下的三分為何不討厭呢?」這種方法的重點在於讓孩子思考剩餘的三分。老師責罵的七分是討厭受到傷害,剩餘的三分,一分是自己曾努力過;另一分認為若換了別的老師,可能會肯定我;而最後的一分,也讓孩子去尋找受責罵中所獲的「優點」,以便能夠理解老師所說的也是正確的。
30.使用比直接話法更有效果的間接話法來傳達喜悅給孩子:例如,家有拒絕上學的孩子,今天心血來潮去上學了。或許你會直接誇獎他說:「今天能去上學了」,這種作法固然是提高孩子自信的好方法,但是卻有更好的方法。如在孩子和一家人一起吃晚餐的時候,向父親說:「孩子的爸爸,你聽聽看,這個孩子今天己能去上學了。.我好高興!」。母親並沒有把這份喜悅直接告訴孩子,而是在孩子面前向父親誇讚。或許你認為直接誇獎較能建立孩子的自信心,其實,間接傳達的方法更具效果。
- Mar 05 Wed 2008 16:35
建立孩子自信心的30個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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