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員工高高興興的去執行任務,
有力的領導者應該要隨時記住以下的要點:
1. 要誠懇。對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要輕易許諾。
2. 不要老是想著自己的利益,而要關注別人的利益。
3. 要確實知道你想要別人做什麼。
4. 要突顯。問問自己,什麼是別人真正想要的東西。
5. 想想看,別人若是照你的意思去做,會有什麼好處。
6. 你所給予的好處,是否為對方真正所需?
7. 在你要求別人做事的時候,應讓對方明瞭他會因此而獲得哪些好處。舉個例子:我們可以直接了當如此命令:「John明天有顧客要到店裡來,我要你把倉庫整理好。清掃一下,把貨品在架上排整齊。櫃檯也要擦乾淨。」或者,我們可以把同樣的意思,用另一種方法表達,尤其可讓John知道自己在做這事有什麼好處。「John有件事情我們要馬上做,假如現在完成,等一下就不會有太多事擠在一起了。明天我請了幾個顧客到店裡來,也要讓他們參觀一下倉庫。但倉庫很亂,假如你能把倉庫清乾淨,把架上的東西放整齊,並且把櫃檯擦乾淨,這樣不但會顯得我們做事很有效率,而且也能讓顧客留下好的印象。」
當然並不是每次這麼做,對方的反應都會很正面。但經驗顯示,如果我們常常這麼做,通常比較能讓人改變態度。假如你的成功率增加了百分之十,那麼也就意味著我們的領導力提高了百分之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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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easy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